百独托管7500 紫田网络超高转化播放器收cps[推荐]速盾CDN 免实名免备防屏蔽阿里云 爆款特卖9.9元封顶提升alexa、IP流量7Q5团队
【腾讯云】中小企福利专场【腾讯云】多款产品1折起高防 随时退换 好耶数据小飞国外网赚带你月入万元炎黄网络4H4G10M 99每月
香港带宽CN2/美国站群优惠中客数据中心 服务器租用联盟系统移动广告平台 中易企业专场腾讯云服务器2.5折九九数据 工信部正规资质
腾讯云新用户大礼包代金券高价收cpa注册量高价展示【腾讯云】2核2G/9.93起租服务器找45互联 随时退换阿里云 短信服务 验证秒达

这个“姜”不是那个“江” 老教师告电视台侵权 [复制链接]
查看:1086 | 回复:1

110

主题

379

帖子

1158

积分

落伍者(两全齐美)

Rank: 2

贡献
678
鲜花
2
注册时间
2009-6-13

落伍热心人

发表于 2009-8-26 14:35:56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中国法院网讯   只因将“姜”误写成“江”,65岁的姜姓高级教师状告电视台。8月25日,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原告姜某起诉贵港广播电视台的名誉侵权案在这里一审开庭,港北法院院长李武伟亲自担任审判长。
    本案系公民与电视媒体之间的名誉权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电视台于2009年7月9日在地方一台、二台现场直播《女儿意外被砸伤,房主是否须赔偿》这一报道中,用“江”先生的姓名连同照片播出,将原告“姜”姓改为“江”姓。退休老教师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非法侵害、并在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4000元。

    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名誉侵权讼诉案,港北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头像被屏蔽

0

主题

7

帖子

-20

积分

尚未落伍(少量栏能回帖)

贡献
0
鲜花
0
注册时间
2009-8-26
发表于 2009-8-28 00:08:11 | 来自 中国广西钦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论坛客服/商务合作/投诉举报:2171544 (QQ)
落伍者创建于2001/03/14,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落伍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落伍官方微信:2030286 邮箱:(djfsys@gmail.com|tech@im286.com)
© 2001-2014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191号

浙ICP备11034705号 BBS专项电子公告通信管[2010]226号

  落伍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

手机版|找回帐号|不能发帖?|Archiver|落伍者

GMT+8, 2024-6-9 13:04 , Processed in 0.124178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返回顶部